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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召开“和谐社会语境下刑法机制的协调”学术研讨会
时间:2012.07.27

为更好地研究并推动刑法机制的协调,促进我国刑事法制的不断进步,4月7日,“和谐社会语境下刑法机制的协调”学术研讨会在明德法学楼徐建国际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学者共100余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于4月7日上午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京平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大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大检察官、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袁卫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高铭暄教授先后致辞。各位领导及学者们表示,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刑事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显而易见,刑法机制的协调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议题,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司法层面,都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对这一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对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都将大有助益。

开幕式之后,研讨会分三个单元进行,分别就“立法模式与刑法机制的协调”、“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内容的协调”、“刑罚体系与刑罚结构的协调”、“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刑法与其他相关法律以及国际公约的协调”等主题展开研讨,50余人在会上发表了各自的见解,会场学术气氛浓厚,讨论深刻而热烈。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研讨会是学者间观点与思想的碰撞,就“刑法机制的协调”这一既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又兼具重要现实意义的议题展开交流、沟通,在许多方面达成了共识,有了更深入的研究,有助于推动刑事立法、司法的改革和完善,有助于刑法现代化的实现,有助于开启刑法学研究的新领域。

4月7日下午,本次研讨会闭幕式圆满举行。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储槐植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专职顾问王作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先后致闭幕词。专家、学者们表示,通过本次研讨会收获了很多成果和惊喜,令每一位参与人员受益匪浅,印象深刻。此次研讨会将会为繁荣刑法学研究,为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研讨会在一片热烈友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据悉,此次研讨会收到了来自国内各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刑法学实务工作者的论文共计80余篇,将于会后编辑出版。

原文链接:http://www.crimina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1027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