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首届北京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学者论坛法学分论坛在明德法学楼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王新清教授主持论坛;北京市社科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兆民到会致辞,祝贺分论坛的召开。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振民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学科部张蕾教授、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李晓安教授、首都师范大学郑贤君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梅夏英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律系万猛教授先后作了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黎建飞、莫于川、朱大旗,副教授王宗玉、刘飞宇、韩立余分别作了点评。
与会专家围绕“法治建设与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展开了讨论。
李永军教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破产法》的重要性,并论述了该法制定与实施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黎建飞教授评论说,正如李永军教授所述,《破产法》的实施是社会和谐的音符而非社会发展的阻力,其基本精神是建设和谐社会制度的重要保障。
王振民教授先后论述了宪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宪法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宪法在实现并维护国家统一方面的作用三个问题,并提出宪法解释工作应该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予以加强,不断完善宪法解释制度。莫于川教授在评议中充分肯定了王振民教授的观点,同时就改革的限度与宪法的最低约束和普及宪法观念、为和谐社会做贡献两个方面补充了自己的看法。
张蕾教授通过大量数据论述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阐明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环境和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情况,评价了实施效果,并对其未来发展做出预期。王宗玉副教授认为张蕾教授的发言非常全面,既总结了现实,又提出了难点,更探讨了解决之道;同时,他还就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出了补充意见。
李晓安教授针对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的情况日益严重的现状,独辟蹊径地论述了地方政府信用治理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应当注意的经济法律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朱大旗教授认为这一选题非常重要,因为地方政府信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与中央政府的作用同样重要,这也充分体现了李晓安教授的学术敏感性。
郑贤君教授从关注民生问题、加强公民基本权保障的角度出发,首先说明了公民基本权包含传统理论体现的自由权和消极权两个方面,并从九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加强基本权保障。刘飞宇副教授表示同意郑贤君教授的上述发言,并补充谈到,公民基本权的保障、关注民生问题的侧重点和优先点应该放在弱势群体身上,应当加强国家和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
梅夏英教授在“和谐社会与民事权利的限制”这一大范畴下,探讨“土地征收制度及其完善”与“民事权利冲突的理论解释及解决手段”两方面问题,强调了民事权利的日益重要,提出冲突的解决之道在于权利的不断具体化。龙翼飞教授在评议中重申了《物权法》的颁布及其重要意义,其核心精神在于平等保护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并补充谈到能否采用征收征用的手段解决土地问题要参照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个判定标准,即普惠性、补偿的公平性以及效益性。
万猛教授审视了中国在和平崛起过程中如何实现与世界的和谐互动,认为中国对世界的融入和世界对中国的全面接受都是客观存在的,我们都应以平常心看待中国和平崛起给世界带来的影响,积极参与现有国际法律体系的创新与改造。韩立余副教授对此表示赞同,并表示中国对世界的融入是从被动到主动再到能动的过程,我们应当始终相信中国的法律思想会逐渐在世界法学界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加讨论的教师和学生代表结合现场专家的发言,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与几位专家进行了交流,并得到了满意的回答。
最后,王新清副书记做总结发言,对所有参与讨论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