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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吴秋翔 李立国:专项招生计划,从数量公平到质量公平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2018.08.28

编者按

增加教育供给是世界各国在保障高等教育机会公平中广泛采取的措施,但根据我国地区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教育差距依然显著的实际情况,仅仅增加教育供给对于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而言,可能更多的是获得那些较低质量的教育机会,而让寒门子弟与重点大学越来越远。自2012年启动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包括了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地方专项计划三个子项目,构成了当前我国重点大学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倾斜招生的公平性政策体系。7年来专项计划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还有哪些有待改进的地方,遵循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教育扶贫还有哪些工作要做?本版的一组文章作出了解析。

近年来,为维护教育公平,解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中区域、城乡、校际的不平衡问题,我国实施了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专项招生计划),作为当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之一,以此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比例,增加他们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标志着我国从追求数量公平向追求质量公平的高层次目标迈进,开启了高等教育公平新时代。

1.有助于解决教育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专项招生计划由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及高校专项计划组成,构建了区域导向型(贫困地区)、生源导向型(农村学生)、教育资源导向型(部属和省属重点大学)的倾斜性招生体系。从招生对象来看,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强调贫困地区学生的入学机会,重在调整区域差异。而地方专项及高校专项计划面向本省或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农村学生,重在缩小城乡差距。例如高校专项计划自实施以来,农村学生参与人数快速增长,2015年入选计划的农村学生为26409人次,2016年入选76382人次,2017年更是高达192586人次,2018年则入选187120人次,参与规模趋于稳定。同时,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了9546名农村学生,较2017年增加44人。从计划实施主体来看,国家专项计划由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大学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而地方专项计划则为省属重点大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根据笔者在全国8所重点大学开展的专项招生计划调研结果显示,各高校通过国家与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学生数量基本保持在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0%左右,学生满意度高。因此,专项招生计划通过贫困地区生源由全国高校一起承担,农村生源按学校层级和区域逐步消解,部属高校面向全国,省属高校服务本省,凸显不同计划与实施高校的特色,由此一定程度上解决教育发展中的不均衡不充分问题。

2.有助于促进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现社会纵向流动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高校专项计划构成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输送的“组合拳”,让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为农村和贫困地区子女打通了一条社会纵向流动的通道。7年来,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年均增长在10%左右,国家专项计划由最初的1万人增加到6.3万人,2017年专项招收10万名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较2016年增加8500人,创了历史新高。这一系列政策既补偿了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原有基础教育的不足,又给予他们未来良好发展的可能与机遇,既能促进农村和贫困地区优秀学子的跨地区流动,又能帮助寒门子弟实现跨阶层的社会流动,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地瘦栽松柏,家贫子读书”,贫困家庭子女通过接受优质的高等教育,找到工作自食其力,那么整个家庭便有可能尽快摆脱贫困。因此,这项政策也是贫困家庭拔掉穷根、阻断贫穷代际传递的有效方式,有助于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人口素质,是高等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当前扶贫攻坚工作中发挥长远作用。当然,专项招生计划并不是简单地以增加招生名额作为补偿途径,也通过重点大学对学生的教育与影响,为农村和贫困地区培养更多高层次专业人才,鼓励他们学成之后回到家乡、建设家乡,为家乡的经济发展作贡献,形成良性循环。

3.有助于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增加教育供给是世界各国在保障高等教育机会公平中广泛采取的措施,当前我国迈入高等教育发展大众化阶段,2017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5.7%,高等教育机会供给数量持续增加。但是,根据最大化维持不平等假设(Maximally Maintained Inequality)与有效维持不平等假设(Effectively Maintained Inequality),扩张的教育机会往往先被优势阶层获取,同时他们具有获得更高质量教育机会的优势,这些理论在许多国家的教育发展中得到验证。反观我国的实际情况,地区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教育差距依然显著,高等教育资源分布集中,可以概括为东部地区教育发达,高质量的高教资源丰富,而中西部地区教育薄弱,重点高校数量较少且集中在部分省份。因此,对于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而言,即使接受高等教育的绝对数量持续上升,但他们更多是获得了那些较低质量的教育机会,如进入较低层次的院校或是冷门专业中。所以,除了增加教育机会外,另一可行的措施就是采取专项招生计划,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孩子进行合理的招生倾斜,弥补他们在长期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情况下的成长劣势,促使重点大学更多地向着农村和贫困地区子女开放,在预防教育机会分化的同时,缓解教育改革对他们可能存在的机会损害,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城乡间的入学机会差距,保障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此外,随着当前我国高考改革的逐步推进,从招考合一走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针对特定的学生群体,是对原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的补充,在保证招生质量的基础上兼顾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特殊性,促进了重点高校人才选拔的多样性,进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大众化。

让公平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

【论教】

作为当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招生计划的制度意义更为明显。在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同样,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继续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可见当前专项招生计划层层加码,政策实施力度日趋加强,那么相应的招生制度理应不断完善,招生措施需要进一步优化,让公平政策真正发挥“公平”作用。

第一,招生过程必须严格。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中强调“三严格”,严格报考条件,严格资格审核,严格招生管理,杜绝招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好政策是否会产生权力寻租问题,是否会被投机者找到制度漏洞与操作空间而滥用,户籍、学籍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等等,这些问题既要求多层级教育与公安部门联合审查,做好一次把关,还要求招考机构和高校招考部门做好二次审核。同时,必须严格落实从招生政策、招生过程到招生结果的信息全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家长等各方利益相关群体乃至全社会的共同监督,让专项招生计划置于“阳光下”。

第二,招生机制仍需完善。当前专项招生计划的整体规则仍需进一步调整完善,各省的执行情况与录取批次也有所差异,专项招生精准性有待加强。不同层次高校的招生政策应有所区别,对于部属一流高校,应当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着重考虑招生效率,而对于省属重点高校来说,可适当增加招生规模,重在维护教育公平。此外,为了以专项招生计划名义考入重点大学,一些地方的高中成立了专门的班级进行备考辅导,专项招生计划尤其是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成了少数地方、少数学校和少数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敲门砖”。从一些高校的录取结果看,一些重点大学特别是名牌大学在一些省份的录取人数集中在少数几个县的中学,某种程度上背离了专项招生计划设置的目的。因此,未来需要遵循机会均等原则,进一步优化专项招生计划的整体报考规则,形成公平机制一体化,规避参与者的投机心态。

第三,招生宣传重在落实。宣传到位是保障机会公平的前提,考虑到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不能有效地利用网络,家庭条件受限的他们仍然以学校通知、老师告知等传统方式获取招考信息。因此,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高中的政策宣传主体责任,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信息不对称谋求私利。采取符合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信息获取特点的方式发布信息,如组织专题政策说明会、制作专项招生计划报考指南向考生提前发放等,将招考政策传递到位。加强高中的报考指导与行政服务,确保每一名有资格享受政策的学生知晓信息,给予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相应的时间支持、行政支持与条件支持,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第四,招生配套强调关怀。专项招生计划面向的是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在招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家庭条件与特殊情况,在保证招生公平的前提下,兼顾选拔效率。例如高校专项计划可适当简化报名、资格审核、选拔考试等流程,采取笔面试的高校应明确提供考生的赴考资助,或采用远程网络考核等多样化选拔方式,特别是要解决招生过程中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困难与需求建档立卡。在专业投放中,优化专业结构,给予适合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学习基础且有利于其发展的专业,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同时,加强在招考过程中有关大学资助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帮助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摆脱因家庭经济条件在选择大学时的负面影响,矫正他们高等教育阶段的流动意愿。

第五,学生发展更应关注。专项招生计划针对的应不止于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高等教育机会问题,还应该着眼他们的大学成长与发展过程。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享受了不同程度的高考分数补偿,高中进入大学后发生的巨大转变对其学习、生活、心理乃至方方面面都存在着影响,他们不仅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且易转化为学习困难学生,需要高校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与帮扶,如做好此类学生的入学适应与心理辅导,提供发展型资助支持,加强学业与就业指导,提升学生的非认知能力水平,帮助他们真正实现人生的转折。

最后,专项招生计划的实施要防止政策的叠加效应,使部分地区和部分人群享受多重政策优惠。目前我国“双一流”高校的招生数量只占高考录取人数的4.7%左右,竞争非常激烈,如果产生政策叠加,那就是公平政策的反向歧视。专项招生计划已经实施7年,有必要进行系统性的政策评估,以保证其真正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政策设置的初衷。

(作者:吴秋翔,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李立国,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副院长,原文刊载于《光明日报》2018年8月28日第13版。)

原文链接:

[光明日报]吴秋翔 李立国:专项招生计划,从数量公平到质量公平

编辑:杨 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