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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和谐发展的思考与实践
时间:2007.11.2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建设和谐社会为高校的改革发展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和谐发展,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高校本身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促进和谐发展是高校面临的一项重要而持久的理论课题和现实任务。


  科学定位、特色强校,是高校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高等学校发展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发展目标趋同、学科结构趋同。如何引导各个高校科学定位、各安其位,明确优势、突出特色,如何通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对学校形成真正的发展推动力,是提高高校办学质量的重大战略问题。


  作为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始终把学科规划与建设作为办学特色的主要基础,紧扣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狠抓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校园建设、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内固本强基,对外营造环境,使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得到了全面发展。


  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是高校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发展的具体要求


  高校在激烈的竞争中的发展模式不外乎两种:关注规模、追求数量的外延式发展模式和注重结构调整、强调质量提高的内涵式发展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从实际出发,经过不断摸索,选择了内涵提高为主的发展道路,没有贪大、求全,没有跟风、赶潮,而是强调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有优势,实施特色发展战略。在工作步骤上我们提出了“心要热,头要冷,步要稳”;在工作方法上我们强调“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谨慎热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先为,有后为”,把突破点放在学科规划与建设、校园规划与建设两方面,通过强化优势,提高质量,带动了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和协调发展。


  建设和谐校园,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高校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


  建设和谐校园是高校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和谐是稳定的最高境界,只有以和谐为核心,才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同时,和谐不是一团和气,更不是停滞不前,只有发展才能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只有发展才能加快解决各种问题,只有发展才能赢得真正的、持久的和谐局面。


  中国人民大学在近年来的探索中,高举“发展、创新、和谐”的旗帜,坚持贯彻“人民、人本、人文”,“大师、大楼、大气”,“真情、真想、真干”的18字办学理念和行动纲领,在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进程中,克服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阻力,解决一系列难以想象的困难,全面推动学校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校园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原文链接:http://www.jyb.com.cn/cm/jycm/beijing/zgjyb/5b/t20071119_126299.htm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