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系列活动第九期下半场在明法楼725会议室举行。继上半场回顾人大民商法学科初创时期之后,赵中孚教授为同学们讲述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人大民商法学科再次腾飞并走向辉煌的历程。活动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郑小敏主持,民商法教研室邢海宝副教授作为嘉宾进行了点评。
赵中孚教授首先介绍了人大复校时的情况,回忆了回到人大母校怀抱、重建法律系时的喜悦心情。由于当时人民大学已经享有较高的声誉,法律系教师接受邀请在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班、司法部律师班、公证员班等培训班讲课,还在全国多所兄弟院校授课,并在香港城市大学暑期班讲授大陆的法律制度。这一时期民商法教研室编写的教材被评为国家一级教材,并多次在国家教委、司法部的评比中获奖。
赵中孚教授随后介绍了民商法教研室参加国家立法的情况和自己参与《破产法》立法与当时破产法制实践的情况以及《民法通则》的通过情况。在立法宣传方面,赵中孚教授介绍了他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会议的情况。此外,他还介绍了民商法教研室教师参加中国民法学会的情况。
另外,赵中孚教授还介绍了民商法教研室参加国际和港澳台交流的情况。他介绍了自己在美国杜克大学担任访问学者期间讲学和学习的经历和民商法教研室参加中日之间和与澳门法学界之间交流的情况。
在讲座的最后,赵中孚教授讲述了自己对未来的展望,并向在座的青年学生发出了希望。赵中孚教授讲到,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是年轻人大展宏图,发挥优势,为法学界、民法学界做出贡献的时代。他说:“当前,唱主角的是青年人,你们要热爱共和国,兢兢业业地履行你们的光荣职责。我这个老兵也想代表早已退居二线的战友们向你们表示深深的感谢,相信你们在前进的道路上一定能够披荆斩棘,向前发展,也希望你们一定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勇挑重任,维护共和国、维护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荣誉和尊严,完成光荣的使命! ”
法学院邢海宝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点评,他说:“人要做三件事,立功、立德、立言。立言需要有一种精神境界,人格独立,学术自由,精神自由,在这些老教授身上也就体现了这样一种精神。从老教授身上,我们的体会是非常深刻的,我们要向老教授不断学习,把民法事业发扬光大。”
(编辑:李露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