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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九届法律研讨会召开 郑功成教授应邀出席并主持全部大会
时间:2009.05.05

4月27—28日,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九届法律研讨会在中国深圳市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社会保险法制建设,重点是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应邀并受会议主办者的委托,主持了这次会议的开幕式、全体大会、工作小组总结大会、闭幕式等全部大会。

出席本次中德高层会议的中国代表团由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领队,代表团成员包括来自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卫生部、外交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40多个中央部门、高等院校及地方政府的近百名负责官员、知名学者与法律工作者;德国方面由德国联邦司法部长居普里斯领队,代表团成员包括德联邦劳动社会部弗朗茨-约瑟夫•莱尔施-门瑟国务秘书、德联邦议会前副议长福尔默、德联邦社会法院首席法官汉欧力、德驻华大使施明贤博士和联邦经济合作部、联邦议会、联邦总理府、德国马普学会、德国法官联合会、德国律师协会、德国养老保险联合会等多个有影响机构与学术机构的代表40多人。

中国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许宗衡、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德国联邦司法部部长布里吉特•居普里斯、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德国联邦劳动社会部国务秘书(副部长)弗朗茨—约瑟夫•莱尔施—门瑟等分别代表会议主办地及中德两国与会主办方致词并参加会议。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中德两国养老保险及相关领域的政府负责官员、立法者、知名专家学者、法官等,围绕着养老保险制度变革与法律制度建设、中德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待遇、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和管理、养老保险权益的司法保护等主题通过全体大会与工作小组会议的方式,进行了专题发言与讨论。会议在比较与展望中就养老保险法制建设达成了若干共识,对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有关制度框架、结构、基金筹集与管理、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的司法保护等核心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是中德双方根据两国领导人商定的意向,为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全面发展,于2000年6月30日在柏林签署的《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而建立起来的法治国家对话机制。温家宝总理曾经在会见德国总理默克尔时表示:中德建立了领导人定期互访和政治、防务磋商机制,开展了法治国家、人权等领域的对话,标志着中德关系已进入成熟阶段。德国总理默克尔则明确表示,“我把‘法治国家对话’视为极其重要的项目”。本届会议是在中国社会保险加快法制建设步伐的背景下举行的,会议取得了预期成果,在中德两国负责官员与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中圆满结束。

(编辑:文静)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