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在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作学术演讲 详解侵权法的发展
时间:2009.11.18
11月15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利明教授应邀做客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独墅湖畔法学论坛”第十二期,发表了题为“侵权法的发展”的精彩报告。法学院驻苏州教师徐孟洲教授、李立众副教授、徐阳光讲师以及在苏州就读的全体法学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副院长陈甬军教授主持。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王利明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者,也是《侵权责任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讲座一开始,王利明教授就站在权威专家和立法起草者的高度对两个基本问题做了说明。首先,王利明教授通过案例分析解释了法律名称为何是“侵权责任法”而不是“侵权行为法”。接着,王利明教授指出,我国将侵权法独立出来,这在所有的大陆法系国家中都未曾有过,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是侵权法和债法分离的学说。这将是对传统大陆法系的重大突破,也使得我国的民法具有了突出的本国元素。
接下来,王利明教授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详细阐述了侵权法发展的五大趋势:保障的权益范围在不断扩张、侵权法的救济功能更加突出、归责原则的多样化和多元化、过失概念的客观化和多种责任形式的发展。
最后,王利明教授和同学们进行了问答互动环节,同学们就侵权法、民法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整个讲座生动活泼,王利明教授信手拈来的现实案例,恰到好处的案例评析和风趣幽默的语言表述,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编辑:王珏)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王利明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者,也是《侵权责任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讲座一开始,王利明教授就站在权威专家和立法起草者的高度对两个基本问题做了说明。首先,王利明教授通过案例分析解释了法律名称为何是“侵权责任法”而不是“侵权行为法”。接着,王利明教授指出,我国将侵权法独立出来,这在所有的大陆法系国家中都未曾有过,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是侵权法和债法分离的学说。这将是对传统大陆法系的重大突破,也使得我国的民法具有了突出的本国元素。
接下来,王利明教授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详细阐述了侵权法发展的五大趋势:保障的权益范围在不断扩张、侵权法的救济功能更加突出、归责原则的多样化和多元化、过失概念的客观化和多种责任形式的发展。
最后,王利明教授和同学们进行了问答互动环节,同学们就侵权法、民法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整个讲座生动活泼,王利明教授信手拈来的现实案例,恰到好处的案例评析和风趣幽默的语言表述,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编辑:王珏)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