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独墅湖畔人大法学论坛”第二十一期在修远楼225教室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赵晓耕教授为法学院在苏州就读的同学深入剖析了“法深无善治”的哲理。09级法律硕士二班夏雯文同学担任主持人。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讲师徐阳光博士,以及在苏州就读的全体法律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论坛。
赵晓耕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制史学者,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律史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儒学与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监狱学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多项社会职务。出版《宋代官商及其法律调整》、《宋代法制研究》、《韩非子》等20余部教材和著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法学随笔10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
在本次论坛中,赵晓耕教授从历史的真实到真实的历史,解“深”读“善”,由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有理论的铺垫,也有实践的结合,有文字的介绍,也有图片的佐证,引经据典,图文并茂,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深浅与法治的善恶。首先,赵老师详解了中国自身传统法律文化,从唐律、明代状词的限制、明代民间契约的格式化与普及到今天《物权法》和《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然后,赵老师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颁布的法律(1979—2009.11)的条目统计和全面清理等角度出发,激励同学们对我国法律现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与思考,并引导大家要更辩证的分析问题、开阔思路。
在互动环节,同学踊跃提问,阐述观点,积极与赵晓耕教授沟通,气氛颇为浓烈。赵老师独特的视角、风趣的语言,不时引得师生的掌声阵阵。讲座结束后同学们争相与老师合影留念。
(编辑:韩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