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人口学院正式颁布《团支部推优工作方法》
时间:2008.04.01
3月26日下午,社会与人口学院团学系统大会经过积极商议,表决通过《社会与人口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方法(草案)》,正式确立了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开启了社会与人口学院团学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社会与人口学院团委书记唐颖老师强调了此举的重要性:“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也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内容。以往的‘推优’工作缺乏制度上的约束和参照,各班团支部具体操作中存在标准不够科学、流程不够规范的现象。工作方法颁布后,希望各级团组织严格遵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团员的培养、考察、推荐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负责拟定工作方法的团委组织部长吴薇透露了此项制度起草过程中的审慎和不易:“当初院团委交给布置这项工作时,我们很忐忑,毕竟之前没做过此类工作。与团委老师多次商讨,得到党委老师的热情指导,反复易稿十多次才最终确定,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满意的。”
团委副书记冯启娜表示:“团支部推优制度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社会与人口学院‘推优’工作开始有章可寻、有法可依,学院团学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据悉,《团支部推优工作方法》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总则、前期准备、推优条件及推优程序。“总则”阐发了本项制度的性质与功能;“前期准备”中强调了各级团组织应将“推优”纳入工作计划中,加强与院团委会以及党支部、党小组的沟通;“推优条件”一章明确规定了对“推优对象”入党动机、思想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等各方面的要求;“推优程序”一节明确了“推优”过程的操作性程序和准则,体现了制度化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编辑:梁瑾)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