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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会举办新生辩论赛
时间:2008.10.15

  法学院研究生会新生辩论赛于10月12日在明德法学楼举行,法学院2008级研究生组成的6支队伍参加了比赛。研究生辩论队为这场比赛请到了北京市创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小兵、律师于洪法和工作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李俊晔担任评委。

  第一轮的两场比赛于晚上7:30同时举行,辩题为:北京现行的暂住证制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观点为“北京现行的暂住证制度利大于弊”,反方观点是“北京现行的暂住证制度弊大于利”。正方一辩李雄伟开篇陈述了正方的观点,并且用一系列数据和资料有力地支持了自己的观点,并用刚刚结束的奥运会来佐证暂住证的重大作用,使己方的观点先声夺人。反方一辩刘保军则指出三点:暂住证限制人口自由流动;暂住证作为一种行政许可于法无据,并且构成了乱罚款的缘由;暂住证形成了对外地人的歧视,涉嫌违宪,对于正方的论点进行反驳。在攻辩陈词中,反方尖锐指出“外国人来京观奥运,要不要办暂住证?”、“奥运会成功举办是各个系统各个战线各个阶层共同努力的结果,有什么数据资料证明安全奥运是实行暂住证的结果吗?”、“北京的暂住证甚至还分ABC三等,难道这不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吗?”等一系列尖锐的问题,并且在随后的辩论中紧抓暂住证作为行政许可于法无据这一点攻击正方的论点根基。正方在儒雅又不失机敏的一辩的带领下,一面坚持自己的观点,一面提出了:“外国人入境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管理方法,这并不意味着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回应。反方三辩詹静文对于对方的漏洞紧抓不放,大大打乱了对方的阵脚,并且成功困住了正方,使得正方的节奏为反方所牵制,不断落入反方的圈套,最终先耗尽了自由辩论的时间,使得反方在最后的轮流轰炸中奠定了胜局,反方三辩凭借优异表现也荣膺本场最佳辩手。

  与此同时,一场“一元官司的利弊比较”的辩论也在热烈上演。双方争锋的焦点集中在诉讼的深层意义究竟是效率还是个体正义,小额诉讼的案件究竟是代表个体利益居多还是促成更广泛的影响,小额诉讼所处理的问题能否通过其它更好方式解决这三个主要方面。辩手们的辩词紧扣辩题,充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就上述分歧展开了交锋,正方一辩胡菁菁最终夺得了最佳辩手称号。而反方的打法则采取更为务实的方略,摆出大量事实数据,积极提出小额诉讼之外的解决途径,最终脱颖而出。

  随后的第三场比赛的辩题是“肖志军案一案中肖志军应负主要责任还是医院要负主要责任”,正方观点为医院应负主要责任,反方观点为肖志军应负主要责任。双方辩手就轰动一时的“肖志军案”中的事实问题、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锋辩论。

  接下来的观众提问环节中,观众与观众、观众与选手、选手与选手之间的争辩程度也相当激烈。反方凭着对法条和法理的深入理解取得了胜利,而正方一辩孔嘉则获得了最佳辩手。

  赛后每位评委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点评,两位律师从辩手的技巧方面给予了指点,提出辩论最忌讳跟着对方的节奏跑,那样不仅自己准备的东西发挥不出,还会不断地陷入对方的陷阱和圈套。李俊晔则更加细致地对辩手的神态、语气、手势进行了指导。

  (编辑:何伯杰)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