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法学院法律协会组织第三期法院旁听活动
时间:2008.11.08

  11月5日,法学院法律协会本学期举办了第三期“倾听法律 直视正义”法院旁听活动,法学院2008级法学二班十余名学生代表参加了在海淀法院的旁听活动。

  此次旁听的是一起有关工资纠纷的民事案件。原告为某国有企业,被告系该企业原员工。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离职时间的确认。原告方认为,被告自今年2月20日始就已不在原工作岗位工作,而被告坚持,自己在原岗位一直工作到5月5日一直被拖欠工资才不得已离职。因此,被告要求原告国有企业支付在此期间被拖欠的工资、加班费。而原告坚持被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于2月2日已经离职,不予支付工资及加班费,但提出可以支付此后的720元生活费。原告提出以调节方式解决纠纷被被告拒绝。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就本案的审理展开了热烈讨论。有同学认为,案件胜负的关键哪方能够提出有效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有同学进而表示,通过此次旁听活动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任何判决都是要“以事实为根据 法律为准绳”的。

  据活动负责人介绍,这是法律协会本学期第三期法院旁听活动,依然贯彻了把社团活动与班级活动相结合的理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编辑:何伯杰)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