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7日,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为主体,诚邀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博士后,诚邀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院等机构的博士,汇贤英于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学术报告厅,针对最近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指出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成功举办了题为“法律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首届法学博士后专题论坛。
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在论坛开始时致辞,首先欢迎来自中国著名高校、研究所以及国务院、最高院的博士后前来参加首届法学博士后论坛,并着重指出,本次论坛论题具有重要意义,博士后这一高层次的学术力量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以及博士后论坛将丰富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论坛的结构。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叶秋华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高度肯定了这次博士后论坛的组织工作,并介绍了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近些年在科研等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此,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曾入选为人事部所认定的全国法学教育界唯一的优秀博士后流动站。
本次法学博士后论坛是人民大学法学院招收博士后以来第一次以博士后为主体所举办的高层次学术活动。据悉,这也是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博士后以来第一次以博士后为主体所举办的的学术论坛。博士后梅夏英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圣平副教授、尹飞副教授、邓建中、姚海放、周友军副教授、袁雪石、张康林、朱虎等分别做极有见地的主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陈现杰博士、博士后刘保玉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王轶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做了精彩点评。论坛由博士后朱岩副教授主持。人民日报裴智勇博士、光明日报李可资深记者参与论坛。经济日报赖嶶记者也给予关注。《判解研究》、《南昌大学学报》、《管理观察》等刊物予以协助。安微省岳西县人民政府曹金栋博士提供了实证性资料。参加本次论坛的还有博士后常鹏翱副研究员、王旭、谢冬慧、李文涛、刘道远等。以上各位及关心、参加论坛的有关老师、领导、同仁、同学共同见证首届法学博士后专题论坛之诞生。
本次论坛在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关心下,法学院人事秘书洪荞老师积极支持,由北京博士后联谊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联谊会负责人、法学院博士后邓建中组织。论坛得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基金处、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博管办、北京博士后联谊会等的支持。此次论坛历时三个多小时,精彩纷呈。与会博士后余兴未尽,而其余音将越出学术报告厅,穿越明德广场,扩散、弥漫至九亿多农民的神州大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研究还将不断深入。路漫漫其修远,法学博士后将与国人共求索。
(编辑:何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