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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石佳友副教授赴印度新德里参加比较法与国际法学术会议
时间:2008.12.18

12月13-14日,法学院石佳友副教授应邀赴印度首都新德里参加了"印度法官与国际法和比较法"研讨会,并以英文发表了"The appl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ese domestic law(国际法在中国国内法的适用)"的学术报告。

此次会议由印度国际法学会(ISIL)、巴黎高等商学院(HEC)和新德里社会科学中心(CSH)共同主办,全程均以英文进行。本次会议也是去年石佳友与HEC教授Leila Choukroune博士共同于北京和香港所组织的"中国法官与国际法和比较法"系列研讨会的延续。来自印度国际法学会、印度最高法院和德里高等法院的法官、德里大学等高校、法国、比利时、香港等地区的学者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国际研讨会。

石佳友副教授在报告中阐述了以下方面的内容:中国宪法中缺乏国际法效力的一般性规定、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在中国法律中的效力和适用模式、中国国内法执行国际法义务的实践、中国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实践。他并回答了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在闭幕式上,印度国际法学会的负责人特别感谢中国代表参与此次会议,并对中印两国在未来加强法律领域的交流表达了殷切期望。

在印期间,石佳友老师还与印度国际法学会、德里大学法学院和新德里社会科学中心等机构的负责人就未来与我院的可能合作进行了商谈,达成了多项初步性意向。本次访问也是石佳友继访问越南、埃及等国之后,致力于进一步扩大我院与发展中国家的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之间合作的又一尝试。

(编辑:冷严军)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