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立法建议”研讨会于1月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徐建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会议的主题是对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体系与内容以及特殊侵权行为的规定的改进提供学术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姚红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以及京内外部分高校的著名侵权法学者近三十人出席了研讨会。
会议的开幕式由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主持,他对主办单位和参会的各位老师表示欢迎和感谢。随后由法学院院长王利明致开幕词,他指出,2002年全国人大制定民法典草案第一稿时,其中的侵权责任编就是侵权责任法第一稿,目前的二次审议稿是在第一稿的基础上由全国人大法工委主持制定的。王利明院长认为二次审议稿比之前的稿子在内容上更加充实,体系也更加严谨一些,一些条款的设计也大量的借鉴了一些学者的建议稿,广泛的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许多学者的建议。尤其是第二稿针对实践中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比如说像医疗侵权责任做了专门的规定,可以看出二次审议稿是致力于解决现实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当然,二次审议稿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充实和完善,一些重要的侵权类型还有所缺失,另外在一些条款的设计上还有一些缺失,争议还很大,需要大家认真加以研究。
烟台大学法学院郭明瑞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教授等来自各高校的专家学者先后发言,讨论了“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和体系、结构和功能等问题,为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研讨会的闭幕式由张新宝教授主持,由杨立新教授致闭幕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姚红主任做了最后的点评,她认为今天的研讨会是富有成效的,大家所提出的很多问题也是立法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论的问题,草案的不少规定还很粗糙,很多地方也缺乏调查研究,因此她会将与会学者们的意见带回去认真研究,把合理的建议尽可能的吸收到下一次的草案中去,把草案写的更好。
(编辑:陈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