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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光华副教授做客民商法前沿论坛 解析公司派生诉讼机制
时间:2009.03.04

3月3日晚,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律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博士、香港大学法学院郁光华副教授做客民商法前沿论坛,进行了题为“理性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效率:从分析公司派生诉讼机制开始”的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担任评议人。

讲座中郁光华副教授就公司派生诉讼的概念、作用、价值目标和起源等问题进行了归纳。他指出,公司派生诉讼起源于英国,它具有赔偿和阻慑两大价值目标,不仅能使公司的损失得到赔偿,还能阻止违反义务的董事继续从事损害公司的行为。

接着,郁光华副教授分别介绍了英国法和美国法中关于公司派生诉讼机制五个方面问题的规定。并结合英、美两国的立法经验,对中国公司派生诉讼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郁副教授认为,在律师费用的负担方面,中国有类似于美国胜诉收费制度的风险代理制度,但是中国的派生诉讼原告在律师费用之外,还要负担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过高的案件受理费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实践中公司派生诉讼的数量很少。针对这一问题,郁副教授提出了将公司派生诉讼作为非财产请求权诉讼、降低案件受理费、法院在准许诉讼时裁定由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几种解决方案。

演讲结束后,参会教师和同学针对郁光华副教授的演讲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专业性、探索性的问题。

(编辑:王湘宁)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