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宋彪博士在韩国东亚大学讲授中国企业法
时间:2009.05.04
受韩国东亚大学法科大学邀请,法学院宋彪博士于4月27日、29日为该校本科生讲授中国企业法。这次讲座是法科大学培养国际法人才的系列项目之一。该校每年定期邀请若干中国学者赴韩国举办讲座或者开设课程,中国法专家赵东济教授负责该项目的运行,并承担全程的翻译工作。
在题为“中国商事法事例分析”的主题讲座中,宋博士为韩国学生编写了2万余字的讲义,内容包括中国企业公司法的历史沿革、立法宗旨、体系及其特点,以及12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典型事例,涉及股东资格确认、隐名股东、职工持股会、国有资产转让、股东代表诉讼、国有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解散、公司印章管理等内容。宋博士还特别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公司立法及其改革的背景与价值取向,并与韩国经济发展及相关立法进行比较,强调立法的历史观,帮助韩国学生理解中国的公司立法。
讲座之余,宋博士拜访了该校东亚法学研究所所长、著名刑法学家许一泰教授,彼此就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国际化趋向及其对学术的影响、中韩两国学术交流现状等问题畅谈了各自观点,许一泰教授期望中韩学者能够在更多的法学领域开展项目合作。此外,宋博士还拜见了法科大学院长金龙佑教授、民法学者金敏圭教授、国际法学者李学春教授、权汉龙教授等10余位教授。各位教授十分关注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科的排名和事业发展,对与法学院深入合作表现出极大兴趣。
(编辑:周玲)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