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心获赠当事人锦旗
时间:2009.05.08
近日,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黄金镇寺门村与乐屯的张洪运、张家铭向法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心送来锦旗一面:“为民维权,无私援助”。
今年2月17日,法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心学员徐隽、蒋述、许艺凡、吴美玲、张美慧根据教学安排,接受当事人张洪运、张家铭父子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无偿代理张家铭被故意伤害一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诊所赫兴旺、刘刚、潘文军老师的指导下,他们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技能,怀着强烈的责任心,完成代理工作。学员们前往检察院、法院、事发地了解案情,分析事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积极推动刑事和解。经过近一个月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于3月9日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法律纠纷。
法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创建于2000年。九年来,诊所式法律教育从法律技巧和能力方面培养训练学生,从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方面培养训练学生,培养学生以批判和思考的眼光分析其实践经历的能力及从他们的经历中再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具有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强化社会责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培养了一大批具备深厚法律素养、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较高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学生。诊所式法律教育成为了法学院实验性法律教学的重要构成。
(编辑:叶子源)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