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第三届金融法高峰论坛: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法制的完善和展望”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举行。此次金融法高峰论坛是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访日代表团学术报告会,主要围绕日本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在资本市场建设及金融监管方面的经验、教训,我国金融市场应如何引以为鉴、如何完善法制建设完善等主题予以展开,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所、日本法研究所)和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团委承办。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峰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周伦军法官,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副教授等六位学者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徐孟洲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刘俊海教授分别作了点评。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副教授主持。新华社、中国证券报、东方早报等多家媒体对研讨会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教授出席并代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致辞,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在书面致辞中首先热烈祝贺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并指出当前金融危机虽然不能说逐渐加深,但是也尚未有明显转机的迹象。研究探索金融背景下的金融法制的完善问题应该说是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在完善资本市场、金融市场过程中的重要课题。我们需要观察、分析、研究国外的金融法制的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所以,召开此次金融危机法制方面的高峰论坛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峰教授也代表主办单位之一——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致辞。他介绍了证券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在理论和实务方面为推进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建设所做的努力,并简单介绍了证券法学研究会赴日考察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作了关于日本主板证券市场考察启示的报告,主要从日本主板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交易制度应当适应交易需求、集中性金融交易市场三个方面介绍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主板市场及金融监管的变革和对中国证券市场建设的启示。董安生教授认为日本在采取国际会计准侧鼓励境外企业在日本发行上市方面、采用多种交易制度满足市场需求和进行金融产品的集中监管方面是成功的并值得我国借鉴。
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结合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介绍了日本在金融监管方面的情况。甘培忠教授谈到日本制度建设完善比较早以及日本对证券市场特别是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全面监管是日本在本次危机中损失较少的原因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以“金融危机:自由主义与管制主义的博弈”为题,深入分析反思了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郭锋教授认为,应该建立管制主义支配下的自由金融市场体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立法应及时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大一统的金融监管体制以便能随时覆盖金融市场中释放和暴露出来的风险点。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证券法司法解释的周伦军法官,在发言中介绍了日本证券侵权行为民事赔偿的立法及其实务运作情况,他认为日本在证券法的体系和具体规则设置、规则的合理化方面以及证券法民事责任的落实方面与中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结合美国和日本金融监管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谈到我国金融监管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施天涛教授认为,市场行为的监管,利益集团的监管,对监管者的监管是很重要的。
徐孟洲教授、朱大旗教授、刘俊海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的点评,引起了广泛反响。杨东副教授分别从建立大一统的金融监管体制和进行金融商品统合立法等方面作了全面而精炼的总结。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