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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系列讲座开讲
时间:2009.05.22

5月20日,“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系列讲座开讲仪式在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举行。著名法理学家孙国华教授应邀详述了法学院的发展历史。此次讲座是“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系列讲座的第一场,也是法学院6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一。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出席了讲座。法学院赵晓耕教授、冯玉军教授、杨东副教授、姚海放博士、院团委书记郑小敏、院办公室主任齐晓丹等数十名老师、学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主持。

林嘉教授首先介绍了“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系列讲座的背景。她说,法学院将于2010年迎来建院60周年庆典,法学院将筹备一系列活动来迎接60周年庆典。“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便是其中一项重要活动。她说,60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个非常不平凡的,很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一段历史。这段历史与人大法学院今天取得的成绩都有密切的关系,因为人大法学院的成绩是我们人大法律人、法学院的师生们一代又一代不断努力的结果。

韩大元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所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具有近60年的悠久历史,一代又一代人大法律人创造了光辉的历程。了解法学院这一共同体的发展历史,有利于更好地追求和信仰该共同体的基本价值,增进对法学院的自豪感与使命感。他说,孙国华教授是法学院毕业的第一届研究生,作为法学院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为学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一定能够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法学院的历史。韩大元院长还表示,今后将不定期的举办这样的讲座,希望通过该活动回顾法学院发展进程,展望法学院未来的发展,并以此为基础编纂法学院60年的发展史。

在演讲中,孙国华教授以“我所了解的人大法学院60年”为题,就法学院成立以后的60年发展历史作了演讲。他首先整体回顾了人民大学的发展历史。他说,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北方大学和华北大学。1950年10月3日,在合并中国政法大学之后,以华北大学为基础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成立,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随后,孙国华教授分三个阶段对法学院前30年的历史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第一个阶段是筹备阶段。从1949年12月到1950年9月。孙国华教授回忆到,当时入校的学生都是有四到八年的工龄的革命干部或者先进工人,使得人大在当时是全国第一,排在北大和清华前面。他指出,人民大学是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大学,初期培养的学生大都来自于从解放区来的领导和老干部。

第二个阶段是全面学习苏联阶段。这个阶段大体从1950年9月到1956年的八大。孙国华教授指出,当时中央给人民大学的办学方针是理论与实践相联系,苏联经验中国情况相结合。在初期,法学院用的是苏联的教材,之后开始自己编写教材,但基本上也是按照苏联的模式编写。也就是从这时起,我国开始遵循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两个大原则,之后又加入了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1956年对于法学院可以说是一个顶峰,法学院当时涌现出不少人才,包括肖扬在内有数位部长级的领导干部。孙国华教授笑称这段时期为“难忘的1956”:知识分子特别吃香,教师也给优待。

第三个阶段从反右派斗争开始,直至文革结束。孙国华教授指出,这段时间里人民大学的发展受到一定阻碍。1957年因“反右”,学校停止招生,学生们都大炼钢铁,去十三陵水库修水库,之后又去搞四清五反和文化大革命,人民大学教学工作在这一阶段接近停滞。

1978年复校后,人民大学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孙国华教授将此时的法律系比作“工作母机”:其他法律类院校都想派老师到人民大学学习,再将学到的内容传授给学生们。法学院教师也有很多去无人任教的地方任教。特别是1978年、1979年,中央开办政法宣教班,对全国的政法主要干部集中授课,当时的法律教材就主要由法学院的老师统编的,可以说人民大学法学院为我国当时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回顾法学院发展历程后,孙国华教授提出,中国人民大学是党领导下的学校,和党同呼吸共命运,我们要把党的事业当成自己的、人民的事业来看待。要想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新的发展,人民大学必须正确的看待历史经验与教训,同时结合新的形势,做到与时俱进。

“回想这些年,走过来是不容易的,但是我们走过来了!真正要办成一件事,是要付出的。而且这些付出是有意义的,回想起来无愧于这个时代!”讲到这里,孙国华教授流下了激动地热泪,现场同学无不动容。

最后,孙国华教授对此次讲座机会表示感谢,并祝福法学院越办越好,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与会师生纷纷表示,孙国华教授栩栩如生的演讲,让大家更深刻的了解了对人大法学院的历史,增强了对法学院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编辑:杨坤峰)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