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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刘俊海教授赴台湾大学出席“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的法律与实践”论坛
时间:2009.05.31

  5月24至2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应台湾大学法学院邀请,赴台北参加了由台湾大学法学院企业与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与台大法学基金会主办、富邦金融法论坛协办的“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的法律与实践”论坛,并发表了题为“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的法律风险、法律角色与法律思维”专题演讲。

  该论坛由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台湾地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专任委员林国全教授主持。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蔡英欣博士,征信国际法律事务所所长、中基正信资产管理公司执行长、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副会长杨文庆担任与谈人(点评人),对刘俊海教授的演讲给与了高度评价,并指出了海峡两岸公司法学者进一步携手合作研究的若干问题。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宛如博士以及来自台湾大学法学院、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台湾地区法学院系的师生五十余人参加了论坛。

  期间,刘俊海教授还参观了台湾证券交易所,KPMG(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建业法律事务所与元大金控公司,并在元大金控公司作了公司治理与法律风险内部控制的专题讲座。另外,刘俊海教授应邀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和台湾大学法学院分别作了《公司法律概念的再认识》和《董事的法律风险、法律角色与法律思维》的学术讲座。并在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的陪同下参观了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与该中心董事长等就该中心的角色定位、仲裁制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利弊分析、该中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资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访问台湾大学期间,刘俊海还应邀与著名公司法证券法专家、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赖源河、铭传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永生教授、中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院长陈春山教授等法学界相关人士探讨了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两岸公司法证券法的学术问题。

  (编辑:陈燕)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