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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陈瑞华教授做客人民大学法学院“武装学术人”谈法学研究方法
时间:2009.06.15

近日,由法学院团委主办、研究生会承办的“武装学术人”系列讲座在明德法学楼模拟法庭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应邀就“法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论法学研究方法”发表了演讲,法学院副院长王轶教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刘计划副教授出席并评议。

陈瑞华教授从自己研习刑事诉讼法学的亲身经历出发,结合中国法学研究范式的发展演变,以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制度为例,总结出了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三种道路。

首先,陈瑞华教授介绍了以西方理论制度为中心的第一条研究道路。此种研究范式以西方主流法学理论为前提,注重对西方理论的逻辑演绎,并渗透于中国的制度研究中。他认为,在法学研究的起步阶段,难免会引进他国的法学理论,但是在借鉴和移植的同时,我们应反思是否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以西方理论为基础的法学研究方法,在实用主义价值哲学的指导下追求所谓的“良法美治”,最终忽略了对中国问题的独立思考。陈瑞华教授主张应该区分学术和政治、法制和法学、制度问题和理论问题,并侧重对中国问题的思考。

随后,陈瑞华教授以合议制、杜培武案等现象为切入点,介绍了以中国本土问题为中心的法学研究方法的第二条道路。该方法不再以西方理论作为分析问题的前提,而是从中国问题出发,这种方法反映了法学研究问题意识的觉醒,带来了实证方法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兴起。但是,这种方法同时也带有急功近利的色彩。在第二条法学研究方法道路上,学者们较多地针对制度中的问题进行研究,缺乏理论问题意识,最终滑向了对策法学。

在分析糅合前述两种方法的基础上,陈瑞华教授提出了从经验到理论的第三种法学研究方法:从经验出发,从已经发生过的立法、司法、理论思潮等现象中提炼问题;从制度问题中提炼理论问题、从理论问题中提炼概念,进行概念化、模式化的研究,进而总结原因得出因果律。与此同时,他认为这一模式也存在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如无法解释价值判断的正当性,无法告诉我们“应当怎么办”等。

王轶教授在点评中指出,陈瑞华教授所主张的政治与学术的区分,是学者们必须加以注意的。法学研究方法具有共通性,陈瑞华教授所谈的问题不仅仅是刑诉法的问题,对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也同样有适用空间。王轶教授指出,我们一方面要避免浅薄的法律比较分析和庸俗的法律历史分析,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沉淀于我们的共识之中理论和观点应该加以坚持。此外,王轶教授还提出,中国的法律继受应该“得其形而忘其意”,应该注重法学研究方式方法的借鉴。

刘计划副教授结合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问题,对陈瑞华教授所主张的法学研究方法做出了评议。他认为我们应该充分发挥法制发展中的后发优势,同时要避免片面化的认识。

嘉宾评议过后,同学们就法学研究在理论与现实接轨、刑事诉讼发展、法学研究道路取舍等问题与陈瑞华教授进行了互动,陈瑞华教授向提问同学赠送了其著作《论法学研究方法》。

“武装学术人”系列讲座是法学院研究生会的精品活动之一,旨在激发同学们投身学术的热情,为同学们进行学术研究提供指导和帮助。

(编辑:周玲)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