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荷兰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 签署交流协议
时间:2009.06.17
6月15日上午,韩大元院长、王轶副院长会见了荷兰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 法学院M. J. Kroeze院长一行。韩大元院长对M. J. Kroeze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王轶副院长简要介绍了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交流工作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随后宾主双方围绕如何采取切实步骤推进两个法学院之间的人员和学术交流进行了深入讨论,双方就联合培养博士生、开展硕士生交流等达成共识。目前人民大学法学院也有学生通过和导师EMAIL沟通论文加短期留学的方式取得攻读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 法学院博士学位的资格。两院院长还就交换学生及教师交流签署院际交流协议。
据悉,荷兰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大学成立于1913年,法学院成立于1963年,博士学位授课方式非常灵活,LLM硕士学位为1年制,博士学位为3-4年。
(编辑 燕燕)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