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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海峡两岸民法典研讨会”暨“侵权法立法学术研讨会”在川举行
时间:2009.06.25

6月18日至19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四川大学法学院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第七届“海峡两岸民法典研讨会”暨“侵权法立法学术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烟台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暨南大学、扬州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台湾大学、辅仁大学、世新大学、亚洲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法学院的学者以及来自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我国台湾地区重庆联合事务所、吴西源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实务界代表共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主持。在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致开幕词。王利明教授指出,“海峡两岸民法学研讨会”是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为主要平台举办的系列会议,本次研讨会是第七届,也是针对《侵权责任法》起草疑难问题进行集中研讨的专题研讨会,两岸学者携手,共同为中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定献计献策。在致辞中,王利明教授对东吴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潘维大、院长杨奕华长期以来鼎力支持两岸民法学者的学术交流活动表示了感谢。随后,由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奕华致词。杨奕华院长指出,在潘维大前院长和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等学者的努力参与下,七年来,“海峡两岸民法典研讨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海峡两岸交流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东吴法学院历年来共出版6册相关论文集,收录论文100余篇,成果显著。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唐磊也代表会议承办方致欢迎词。

开幕式结束后,来自两岸的学者们分别就特别法责任规范与侵权法责任规范的协调、英美法侵权责任法比较研究、灾害应对的侵权法规制及其它主题研究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6月19日下午,研讨会进入闭幕式阶段。闭幕式由台湾大学法学院詹森林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代表大陆学者致词。杨立新教授首先向各位专家,尤其是来自台湾的客人们表示感谢,本次研讨会采用一对一“发言-评议”的集中交流方式,意见集中、深入、透彻,实现了海峡两岸经验的碰撞。杨立新教授说,本次会议仅仅是一个开始,两岸学者将继续努力,争取完善侵权法的相关内容。杨立新教授对四川大学法学院和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两个承办方表示感谢,并特别感谢潘维大教授与王利明教授两位“海峡两岸民法学研讨会”的创始人。随后,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主任郑冠宇代表台湾学者致词。郑冠宇教授首先感谢主办方和承办方的热情招待。“海峡两岸民法学研讨会”共同见证了7年来两岸民法的发展,希望会议能够持续下去。最后,会议承办方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致闭幕词。高晋康院长感谢来宾积极参加研讨会,感谢主办机构提供承办机会,感谢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准备工作,特别感谢四川大学法学院和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两个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同心协力,确保了本次会议的圆满成功。随着詹森林教授宣布会议结束,本次会议胜利闭幕。

(编辑:杨坤峰)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