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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熊丙万、程之凡同学应邀参加“慕尼黑大学2009年暑期班”
时间:2009.09.02

6月底至8月初,应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之邀,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熊丙万、硕士研究生程之凡在慕尼黑参加了“慕尼黑大学2009年德国法、欧盟法暑期班”(Munich University Summer Training——MUST2009 in German and European Law)。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为他们提供了奖学金资助。来自亚洲、美洲、欧洲、非洲等地区21国家的30位青年法官、律师、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了本次暑期培训项目。

在为期一个月的暑期班中,每天课程长达4——6学时(周末除外)。来自慕尼黑大学、哥廷根大学、马克斯·普朗克法学研究所的著名学者先后就德国宪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和欧盟组织法、欧盟竞争法等内容作了专题报告,就德国法和欧盟法中的一些经典或者热点问题进行了介绍。本项目的课程采用学术沙龙的形式,注重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与互动。此外,熊丙万同学、程之凡同学还参加了德语课程(初级)的学习。除了参加紧张的课程学习和考试之外,参加本次项目的青年法律人还先后访问了德国CMS律师事务所、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Karlsruhe)、欧洲专利局(EPO)、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马克斯?普朗克社会法研究所等德国司法机构、学术研究研究机构,并相关机构的法官、律师和专家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慕尼黑大学德国法、欧盟法暑期班”是由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慕尼黑国际大学俱乐部(IUC)和慕尼黑大学国际交流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学术交流项目。本项目以英文作为工作和授课语言,对申请者的德语没有实质性要求。该项目自2001年首次举办以来,先后成功举办了9次。该项目采用完全自主申报方式,每年3月前接受申报材料,每次人数严格限制在30名以内。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将根据申请人的条件考虑是否提供奖学金资助。获得奖学金的申请人必须参加该项目的两次考试。

(编辑:周卓斌)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