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周年华诞的喜庆气氛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明德法学楼国际学术报告中心举办了“共和国法治六十年: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老中青三代法学专家共济一堂,回顾新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不凡历程,展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前景。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刘明祥教授、王轶教授以及多位学者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法学专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士参加了研讨会。开幕式由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大法官在致辞中指出,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司法制度也已渐趋完善,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们国家确立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现在研讨总结共和国法治60年的经验,进行回顾与展望有着重要意义,使我们能够站高望远。要认真研究法治发展所遵循的规律,在变革中的社会环境下,法治的进步将带动社会大步向前发展,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有责任在党的领导下推动法治进步,使我国法治更好的发挥引领和保障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大检察官致辞,他指出,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和政府从立法、执法、守法等多个层次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已深入人心。检察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部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人民检察院始终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前沿,中国检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还需要法学理论的支撑。他在致辞中说,经过60年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已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一面旗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下了不朽功绩。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同志在致辞中说,伴随着共和国法治六十年的发展,法学研究活动呈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他对广大法学工作者提出了几点希望和建议:第一,加倍努力,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献计献策,不辜负党中央的殷切希望。第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第三,积极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第四,本着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教育理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在致辞中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说,我们国家60年法治建设历程,道路曲折成就辉煌,现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建立起来,司法制度不断完善,法学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今天在这里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是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60年来同我们伟大的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人民大学法学院近60年来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法律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在致辞中说,60年来中国法治经过了曲折的历程,现在法治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已经成为社会共同体的基本的共识和民众共同分享的价值。本次研讨会是为了纪念新中国建立60周年而举办的,同时也是跨学科和跨领域的研讨会,汇集了法学界各领域的著名学者,特别是多位亲自参与和见证法治建设的德高望重的法学家们参加,给会议增添了历史和学术的气息。他说,在科学的总结经验教训的同时,更需要思考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模式和道路。
本次会议讨论的主题是:共和国的法治历程、共和国的宪法行政法治、共和国的刑事法治和共和国的民事法治等涉及我国法治建设历程中的重要问题。在专题讨论过程中,曾宪义、孙国华、许崇德、王作富、陈光中、王家福、赵中孚、江伟、魏振瀛等参与见证共和国法治创建的老一辈法学家以及姜明安、刘明祥、卞建林、陈桂明、郭成伟、刘作翔、焦洪昌、杨建顺等法学专家做了主题发言和嘉宾评论,与会专家们的发言集中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深入总结了法学研究和法律发展的经验。专题讨论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家》杂志社执行主编张志铭教授和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朱景文教授主持。
会议认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懈探索,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国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不断增强,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在“共和国法治历程”的专题研讨中,与会专家深刻体会到,经过共和国60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的法治建设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道路,这就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精髓。会议认真总结了新中国法学教育60年的发展成就。与会专家认为,我国法学教育的层次和结构日臻完善,专业设置日益规范,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全国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宏观调控和教学评估体系。中国法学教育已经走向了世界,成为世界教育舞台上的重要力量。
在“共和国宪法和行政法治”的专题研讨中,与会专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这是中国人民的选择,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历史经验总结。党的领导是制宪和修宪成功的关键,我国的宪法是人民的宪法,人民群众参与制宪和修宪是应有之义。宪法的制定坚持了实事求是原则,反映了中国的国情,表现了中国特色。与会专家认为,60年来我国行政法治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现在正在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在行政管理领域确立了依法行政原则,健全行政程序法制,确立和发展行政诉讼制度,建立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行政权行使过程的监督和制约。
在“共和国刑事法治”的专题研讨中,与会专家回顾了共和国刑法立法的几个阶段,认为我国建立了体系完整科学、符合中国国情的刑法体系,这个体系不仅基本上能够适应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的需要,而且对于促进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我国的刑法立法观念逐渐转向框架化的方向发展,某些方面逐步和国际接轨。与会专家认为,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刑事诉讼法治进一步民主化、科学化、加强了人权保障。审判方式更加有利于从程序公正到实体公正的实现。
在“共和国民事法治”的专题研讨中,与会专家回顾了建国初期的民事立法以及民法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专家们指出,建国60年来特别是1979年以后,中国民事立法是有巨大成就的,民事立法体系趋于完善,民事司法和民法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与会专家表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体系得以初步转型,而这正是建国60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最大成果。近二十年来,在老一辈民事诉讼法学家的努力下,基本上建立了比较完整学科的理论体系,包括了诉讼标的、诉权、判决法律要件、程序选择权、诉讼模式、执行权等理论。与会学者还就我国民法对外国法的借鉴、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与会专家学者们表示,将用新的教学和研究成果,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法学事业,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为我们伟大的人民共和国献礼。
本次研讨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到会采访的媒体有《求是》杂志社、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等新闻单位。
(编辑 王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