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位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课题研讨会在法学院召开
时间:2009.10.15
10月10日下午,由国务院学位办委托王利明教授、韩大元教授主持的“法学学位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重大课题研讨会在明德法学楼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和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主持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与法学教育改革相配套的相关问题,内容涉及法学人才的就业、司法考试制度完善、法律职业的改革、企业法务人才的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等。
结合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以及各国法学学位体系发展的新趋势,与会专家学者分析了目前法学学位与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重点就以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一,法学教育目标模式的定位,法学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以及法学学位体系的内在规律与结构。第二,法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培养目标与定位。第三,专业学位体系与评价体系的完善,包括专业学位与研究型学位的合理比例、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的发展模式与规模等。第四,职业化培养模式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法学教育与职业化进程的关系,职业化模式对传统法律教育的影响。第五,专业特色与优势的突出,不同学力教育阶段法学课程的不同设置;同一学历教育阶段的不同年级法学课程合理配置;课堂教学、实践和实习等环节的合理安排。第六,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等。
据悉,课题组将于11月份召开第二次专题研讨会。
(编辑 丹丽)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