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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第十二届教授沙龙 赵晓耕教授讲解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现代意义
时间:2009.11.24

  11月18日,法学院举办了第十二届教授沙龙。法律史教研室的赵晓耕教授作了主题为“法深无善冶”的主题报告。院长韩大元教授、副院长龙翼飞教授、胡锦光教授、刘明祥教授、刘春田教授以及孙国华、张新宝、杨晓青等数十位教授出席了沙龙。

  赵晓耕教授的报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他首先从中外法律代表性图像说起。西方的法律标志为正义女神,而中国古代的法律标志为独角兽,之后便是包公,不仅是人兽之别,还有男女之别,二者所蕴含的法律价值更不一样。然后引出了第二部分,即中国传统法律并非一个独立的系统,它是同整个社会认知体系相连的,具体地讲便是“天道观”。法律源于一种对自然最淳朴的认识,这样古代法律便有了最深厚的社会基础,因此古代法律的普及程度很高,并通过同社会的价值相接,使得法律得到最基本的认同。第三部份是演讲的核心——“法深无善治”。此语虽出自于北宋陈亮之口,但渊源却要追溯到老子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句。“深”有多种意义,但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意思便是“多”,秦朝和东汉时期的立法“多如凝脂,繁于秋荼”,直接造成了当时王朝的快速灭亡,历史的经验使得古人作出了“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的实践选择。中国几千年的法律传统仅仅因为近两百年来的失利就遭致抛弃,实在是对历史的背弃和对现实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演讲的第四部分从实证的角度,统计分析了自1949年至今我国立法的数量和适用的情况,尤其是分析了改革开放以后的三十多年来立法数量成为一个政绩工程,几乎达到每天都有一部法规被制定出来的密度。这样的状况即使专家也应接不暇,更何况百姓对法律的普及与接受。

  赵晓耕教授提出的这一问题及基本观点引起了参加沙龙活动的教授们的热议,其中有不少教授在同意赵晓耕教授作出的目前立法过于频繁、法律的实效性不强的观点的基础上,对于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立法正当性,建立法治社会的途径是强调立法的作用还是应当在立法的同时更强调法律实效的问题,中国社会最终实现有序发展是完全依靠法治还是应当借鉴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些价值观念的作用等一系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争论。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最后,会议主持人胡锦光教授总结发言。他认为赵晓耕教授的演讲题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这本身就说明演讲很成功,再加上赵晓耕教授风趣幽默的语言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使得演讲更为引人入胜,赵晓耕教授在演讲中提出了很多值得进一步深思的问题,演讲讨论的目的已经达到,希望以后能听到更多的精彩演讲。

  (编辑:张利英)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