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法学院王轶副院长应邀到台湾国立中正大学做题为“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演讲
时间:2009.11.30

  11月23日下午,应台湾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谢哲胜教授的邀请,王轶副院长来到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做了题为“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演讲。法律学系系主任谢哲胜教授、施慧玲教授、邵庆平副教授出席了本次活动。

  王轶副院长首先指出,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进程的逐步推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日渐成为民法学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事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立法设计,不可不察。接着,他从物权保护制度的立法选择问题谈起,对我国《物权法》立法时争议颇多的侵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最后,王轶副院长认为,除损害赔偿外,尚应认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作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这既是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编的扎实依据,也可以避免传统民法在相对权和民事利益的保护上因侵权救济方式单一可能带来的困难。

  演讲结束后,谢哲胜主任和王轶副院长互赠书籍,双方表示将来要进一步加强两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编辑:韩宏斌)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