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晚上,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灯火通明、座无虚席,台湾大学资深教授、台湾地区“司法院”优遇大法官、著名华人法学泰斗王泽鉴先生应民商法前沿论坛和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的邀请来到人民大学,就其数十年法学学习和研究的经验,为广大师生做了一场名为“比较法、判例研究与实例研习”的精彩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所长李永军教授,以及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学博士,德国马克思——普朗克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博士后、德国洪堡总理奖学金获得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岩副教授结合王先生讲座的内容以及自己学习法学的经历做了精彩点评。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吴春岐副教授主持。
王泽鉴先生的讲座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首先,王先生强调了比较法研究在现代法学学习和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先生回顾了自己年轻时在德国求学的往事,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大家展示了比较法学习在法学学习和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另外,王先生也指出了比较法的教学研究也与传统的法学教育不尽相同,在课程设置、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图书资料的需求方面,都有特殊之处。
其次,王先生梳理了比较法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的发展趋势。先生认为比较法的作用在中国大陆主要体现在立法、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过程之中。在当前,东亚私法整合的构想对大陆地区法学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先生还指出了当下比较法发展趋势的特点,即由以欧洲为中心发展到跨越欧洲,关注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在这之中中国大陆的法律也是很受重视的。
然后,王先生谈到了大家都很关心的民法立法与比较法的问题。先生即以现在正在立法过程中的《侵权责任法》为例,从中选取若干法律规范,用比较法的方法做了简单评述。先生如数家珍的从台湾、德国、日本、瑞士甚至是英国美国的法律规范角度,立体的分析大陆现有法律条文,一针见血地指出条文的特点和不足,令在场师生打开眼界。
第四,王先生指出了判例研究在比较法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讲座过程中,先生不只一次的强调法律是“活法”,而这种活法并不能够仅仅通过所谓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更重要的是要学习研究当地的判决,要讨论在司法实践中,相关的规则究竟是如何运作,这才是学习法律的真正方法。先生随后通过纯粹经济损失的例子,生动的讲解的了如何通过具体案件分析法律制度的方法,要求研究判例不仅仅要学习判决本身,更要思考在本国的法律制度下应当如何适用的问题。
最后,王老师通过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向大家解释了实例研习在法学学习和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他回顾自己在慕尼黑师从拉伦茨先生的求学经历,以及在台大和“最高法院”的工作收获,告诉大家实例研习作为德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方法,对深刻理解和掌握法律概念和体系的重要作用,并且希望大家能够从现在开始,进行实例研习的训练,以助于中国大陆法学未来的发展。
王泽鉴先生深入浅出的讲座,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编辑:张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