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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法学楼无障碍标识加装完善
时间:2009.12.02

  11月30日,为了秉承国际助残日“使残疾人充分、平等地享受人权并使之参与社会”的宗旨,贯彻落实韩大元院长关于“在明德法学楼公共区域加装无障碍标识”的指示,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志愿者对明德法学楼无障碍标识进行了全面加装。

  按照黎建飞教授“美观大方、醒目实用;突出尊重、精心选购;质优价廉、自力安装”的要求,中心志愿者饱含热情地投入此项工作。他们首先对明德法学楼公共区域无障碍标识的安装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和统计,然后收集比较了多种图形与方案,在与多个生产厂家直接交涉后选定了与明德法学楼适配的标识。自愿者自己坐车去远郊取回,自行进行安装,今日下午对明德法学楼公共区域无障碍标识加装完毕。

  韩大元院长在今年五月份的法学院迎全国助残日交流会致词中曾经提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明德法学楼虽然在建时就为残疾朋友提供了无障碍设施,但却没有相关的标识。这次楼内无障碍标识的全面加装,无疑会为残疾朋友在明德法学楼的学习和工作提供很大方便。细微之中,体现出人大法学人对残疾人事业的热爱,对自身社会责任的积极承担。

  (编辑:王强)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