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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出席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暨“五五”普法神州行启动仪式
时间:2009.12.07

12月3日,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暨“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参加了座谈会,并作为专家发言。座谈会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共同举办,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主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讲话中指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加强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公民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强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按照新要求,采取新措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韩大元教授在《法制宣传与公民意识教育》的发言中讲到,满足社会主体的需求与尊重个性是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要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形成维护人的尊严的共同体的价值体系,需要培育具有普识性价值的人权文化,需要建立完整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在今后的法制宣传中需要进一步强化宪法观念的教育,突出公民意识和宪法意识的培养。在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时,应高度重视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

安徽省副省长、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唐承沛,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朱彤也在座谈会上发言。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姜兴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李升泉等出席座谈会暨启动仪式。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为“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媒体代表授旗。从即日起至明年“12•4”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五五”普法神州行系列宣传活动。

(“中国宪政网”综合人民网、新华社报道,摄影:《法制日报》记者王建军)

原文链接:http://www.law.ruc.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0298

(编辑:符辉)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