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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本学期第六次院长办公会
时间:2009.12.2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12月18日召开了本学期第六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和布置近期工作。韩大元院长主持会议,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副院长龙翼飞、刘明祥、胡锦光、王轶、党委副书记郑小敏、院长助理冯玉军、杨东、齐晓丹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了以下事项:

一、确定2010年新年酒会和2010年迎新春尊师敬老团拜会的举办地点、规模和有关程序问题;

二、确定了党政办公室2010年选留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标准和工作流程等事项;讨论了培训办公室编外人员的选聘问题。

三、会议研究了进一步改善青年教师的待遇问题,特别是讨论了超工作量的补贴标准等事项;

四、会议讨论了教研室主任设置的问题,会议认为,每个教研室可以设置主任1人,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副主任1-2人。会议讨论了部分教研室的人事安排等问题。

五、会议重点讨论了院庆的有关事项,要求进一步确定院庆各工作组人员名单,并在1月15日召开院庆筹备大会;会议决定成立院庆办公室,任命齐晓丹为院庆办公室主任,任命路磊为院庆办公室副主任;

六、会议通报了我院与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首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有关事项,会议要求本院的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本次论坛,与兄弟院校教师进行交流;

七、会议布置了2010年研究生录取阅卷的有关工作;

八、会议初步讨论了《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和《图书损毁、遗失赔偿标准》;

九、会议还讨论了本科生培养、期末考试、2010年团学经费预算等其他事项。

(编辑:符 辉)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