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情势变更制度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运用’学术研讨会暨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所成立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建筑时报》杂志社联合主办,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律协、北京市高院、浙江省高院、青海省高院等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及上海沪鑫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的领导、专家及学者应邀参加了会议。

上午会议的第一阶段为“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所成立仪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心副主任王轶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里红女士出席会议并致辞。在致辞中强调了建筑房地产法研究的重要性,高度评价了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所成立的意义,并对研究所的成立及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会议宣布由杨立新教授担任名誉所长,王轶教授担任所长,姚欢庆副教授担任副所长,孙贤程担任秘书长,另外聘请王利明教授、杜万华法官及台湾政治大学黄立教授担任研究所顾问。
其后,王利明教授与杜万华法官为研究所揭牌。杨立新教授为最高人民法院冯小光法官、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里红女士、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树英律师、浙江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林镥海律师、《中国律师》杂志社陈秋兰、浙江省高院研究室程建乐法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侯为清法官等颁发了特邀研究员聘书。
第二阶段为“情势变更制度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运用”项目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报告会,由杨立新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副教授向大会作报告,详细介绍了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报告结束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冯小光法官对报告作了点评,对研究报告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给予高度评价。
在下午的主题研讨会中,大会先后以 “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确立与适用” 和“情势变更制度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运用”为主题展开讨论,与会领导、专家和学者积极建言,并对相关学术报告予以点评。
会议由王秩教授致闭幕词,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王强)

















